首页 > 政策要闻 > 正文
 
让阳光普照农村(深入开展反腐倡廉)
作者:cuncuhui 点击数:3259 更新时间: 2010-12-24 来源:《人民日报》
 
 

——2010年全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述

  今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阳光普照广大农村:安徽省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农村基层积极开展“勤廉为民工程”,四川省在农村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年初,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2010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作出了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狠抓督促落实。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大部分市县都建立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河南、山西两省在市、县纪委成立了农村党风室,江苏省在县级纪委设立了农村纪检监察室,黑龙江等地创新乡镇纪检工作体制,组建了派驻中心乡镇纪检工作室。

  加强教育管理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农村反腐倡廉教育持续推进,2010年各地共组织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46万余次。各地围绕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的办法和措施,今年全国有近170万名农村基层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对23万余名乡村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开展,各地对24万余个乡镇基层站所进行了民主评议,村民评议村干部近209万人次。一些地方积极创建便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目前全国已建立乡镇便民服务机构近4万个、村级便民代办点近38万个。

  突出工作重点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取得积极进展

  今年以来,针对一些地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底数不清、监管不力等问题,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以清产核资为基础,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规范管理为目标,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辽宁、安徽、福建、湖北、广西、宁夏等省(区)全面部署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全国共有21万余个村清查集体资金386亿余元。山西、上海、江西、重庆等省(市)出台规范性文件,构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中央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科学推进、规范运作、加强指导,目前全国已有近79%的村实行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河北、吉林、黑龙江等省拓宽代理服务范围,实行了“三资”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河南省2266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今年以来共代理农村集体资金288亿元、资产422亿余元,规范经济合同9万余份,纠正违规资金3250万余元。山东青岛市、安徽合肥市、吉林白城市研发了“三资”管理软件系统,实现了流程化管理和动态监控。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坚持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突出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审计署组织开展了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据统计,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各地在监督检查支农投资项目落实情况中共查处问题1295个,涉及金额近3亿元;在监督检查农业补贴发放情况中共查处问题2381个,涉及金额10亿余元。湖北省着力构建点面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建463个检查组,抽查支农投资项目5013个,督促整改问题2723个。上海市推进涉农补贴资金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完善监管平台宣传、查询和监督投诉功能,保证农民群众在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中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强农惠农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将项目资金管理进行量化、细化,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定期组织考评。

  加大查处力度  一些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针对一些地方违规乱占耕地、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中央纪委会同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提出了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格执纪的意见。国土资源部加强对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情况的日常巡查和执法监察,有效遏制了耕地减少过快的势头。今年以来,各地共纠正违法调整收回承包地、强迫流转承包地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问题4690个,涉及金额近16亿元。天津、湖南、广东、海南、甘肃、云南、新疆等省(区、市)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坚决制止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江西省对失地农民基本保障、农民建房收费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工作进行专项治理,全省共清退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人员14万人,清查出农民建房违规收费近2亿元。各地不断加大涉农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农村信访工作,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全国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万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5万余人;共受理涉农信访件21万余件,办结19万余件。

  推进制度建设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各地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全过程,大力推进改革创新,积极构建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方面,一些地方健全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福建省60%的村推行了户代表会议制度,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探索实行以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为核心的“四权四制”运行机制,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推行村级重大事务“票决制”。在加强村级民主监督方面,全国有21个省(区、市)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务监督机构,浙江、河南、陕西等省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在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党务公开方面,全国94%以上的县制定了村务公开目录,98%的村集体实行了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基层党务公开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山西省总结推广运城市建设“阳光农廉网”的做法,通过互联网公开重要村务信息,农民群众可随时了解、及时监督。一些地方积极探索防范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的措施办法,辽宁宽甸县、山东曹县、江苏常熟市构建农村廉情预警机制,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本报记者:姜 洁

 
免责声明:村社网对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