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如鱼得水,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政府经济工作的一个新平台。
发展速度加快。到今年9月底,全市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792个,带动农户45.3万户。合作社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基本组织单元,有的正在走向联合,成为乡村乃至区县主导产业发展的纽带。
扶持政策的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已经成为政府扶持郊区农业产业,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又一个新平台。各级政府整合政策资源,出台一系列扶持措施,把合作社作为承担政府支持农业发展项目的主要载体。
合作社发展融入了北京市郊区建设。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始终服从、服务于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在提高农产品质量、批量,满足集市、超市供给,提高农民收入方面显示出活力。适应经济发展,合作社不断创新,平谷、密云、大兴、通州等区县出现了以土地流转、沼气服务、资金互助等为新内容的专业合作社。顺义区的农业机械合作社,面向兄弟社服务,把千家万户带入了依托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轨道。
经营服务方式机动灵活,内容丰富。合作社对社员的服务内容不断扩充,从为社员提供购买生产资料、销售农产品服务,到必要的联合作业服务,不断向联合包装、加工、共创品牌等方面延伸。昌平等区县的合作社还探索出了面向困难社员开展“托管服务”的新方式。合作社的服务方式不断创新,专业合作社通过服务正在促进各个领域的产业一体化发展。
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北京市把“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作为推进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在组织注册登记、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示范项目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各区县出现了一批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服务完善、带动力强的合作社典型。
业务指导有方有力。密云、平谷、延庆等区县顺应合作社发展新形势,积极调整管理服务机构,建立了专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中心。其他多数区县经管部门也都建立了专职科室,以保证政府职能准确到位。昌平农委引导合作社成立“昌平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联盟”,支持合作社之间联合销售产品,克服单个合作社销售能力弱小的困难。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工作,市人大、市政协大力支持,使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整合政策资源,加大扶持力度。北京市建立了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各部门齐抓共建的良好局面,市和区县政府及各部门不断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帮助合作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兴办加工、储藏和销售设施,配备营销设备,开展各类培训,有效提高了服务带动能力。
制定《实施办法》,为发展保驾护航。北京市郊区适应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城乡职业交错,休闲、旅游农业项目种类繁多,农产品安全质量要求高,合作社之间迫切需要联合与合作,合作社内部融资需求迫切等特点。为解决这些发展中的问题,满足北京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2009年北京市人大颁布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从设立与发展、指导与服务、扶持与促进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使北京合作社发展因地制宜,有法可依。
抓示范,树典型,不断发挥榜样的作用。2010年,北京市组织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目前,已评选出50家市级示范社和49家示范社建设单位,并在财政资金、项目申报、科技推广与培训、金融支持、政策性保险、“农超对接”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使其完善强化服务功能。
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农业“一盘散沙”问题的有效途径。北京市通过专业合作社使专业户、专业村走上了团结起来闯市场的发展道路。通过合作社,让一家一户的农产品实现了标准化、批量化、品牌化,走进了超市,使我们看到了北京市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前景。
政府扶持抱团农民,有助于解决农村贫富差距问题。农村经济专业化、产业化的发展需要相应的产业组织,有了专业合作社,落实政府的产业政策就有了对象和载体。通过合作社的协调服务,既克服了农户之间的技术素质差别,又通过规模服务降低了生产成本,还通过加工、贸易创造工商利润,从而扩展了农民社员的就业和盈利空间。通过合作社平台,政府的农村经济工作获得了促进农民共同富裕的工作新途径。
依法规范发展,看主流、看方向、看社员满意。面对问题,北京市积极务实地帮助合作社解决,按照多数社员的意愿办事,服从产业发展的趋势,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扶持中规范管理,促进了合作社依法规范发展。
(作者系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专家指导组成员)
作者:刘登高 责任编辑:刘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