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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兴城市四家村:为村民股东分红1880万元
作者 点击数:80 更新时间: 2025-03-07 来源:《中国村庄》
 
 

 

17日上午,农历腊月初八,在“全国文明村”“辽西第一村”——辽宁省葫芦岛兴城市四家屯街道四家村村部,一摞摞现金堆积成小山,村民拿着身份证、股权证等陆续到来排队领取股权分红。村民家里人口多的能领三四万元,少的也有一两万元,手里拿着嘎嘎新的钞票,脸上都乐开了花。这是四家村自2007年以来的第18次分红,总金额为1880万元,以现金形式发放,非常有仪式感。18年来,四家村累计为村民股东分红超2.3亿元。

四家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由原来的村办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村党委选择让村民成为最大的股东。他们把企业净资产5000余万元的84%平均分配给全体村民,村公益股占6%,管理干部股占10%2200余名村民不花一分钱就成了人均拥有近2.3万元资产的股东,村民自此每年都能按股分红。同时实行村企分开,产权明晰,村委会只负责村内事务,集团公司则正常经营,目前拥有商贸物流、房地产开发、工程建筑、铜材加工、银行入股、城乡商贸市场、井盐水渔业养殖、商业资产租赁、旅游服务公司、物业公司等十几家公司、企业,固定资产超过25亿元。

随着公司发展,四家村每年根据企业发展利润为村民分红,这种制度设计,不仅让村民共享了企业的发展成果,还极大激发了村民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使得村民对企业有强烈的归属感、责任感和幸福感。2024年公司继续保持稳健的经营态势,全年完成产值10.2亿元,纳税4402万元,实现利润4598万元。为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村党委和企业经研究决定,今年村民股东分红占企业利润总额的比例要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超过40%,村民股东分红总额达1880万元。

四家村党委书记、四家村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新表示:“发展为了啥?不就是为了群众的生活越来越好吗?所以,宁可我们少收入,也要让村民多享受企业发展成果,让大家对未来的生活更有信心。”

(辽宁省兴城市四家屯街道四家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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