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长江大保护与乡村振兴百村座谈会在青海省格尔木市召开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新时期长江保护修复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四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为总结长江流域村庄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成功经验,6月28日,第二届长江大保护与乡村振兴百村座谈会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举行。
来自长江沿岸的各省市50余个乡镇、村庄的代表们齐聚一堂,以“共护长江美、共话乡村兴”为主题,共同探讨长江大保护、共同分享乡村振兴经验、共谋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会长罗玉英和副会长陈晓拴、姚志军、孙跃明、范兴龙、杨秋生等应邀出席会议,为长江两岸的村庄发展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会长罗玉英致辞
座谈会上,青海省格尔木市长江源村第一书记梁亮、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会长罗玉英、青海省格尔木市市政府副市长龚国庆先后致辞;格尔木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严仕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平以及市政协副主席李玉芳等出席了座谈会。会议还邀请了青海省玉树州治多县政府副县长、索加乡党委书记五一以及国家公园长江源区治多管理处党委委员、资源环境执法局局长索日文才参加。
专家宋洪远作乡村振兴专题演讲
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宋洪远和四川省绿色江河环境保护促进会会长杨欣等专家分别围绕乡村振兴和长江生态保护作了专题演讲。
会议期间,青海省格尔木市长江源村党支部书记扎西达娃、江苏省江阴市长江村党委副书记范兴龙、浙江省杭州市航民村党委副书记高天相以及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第一书记李锦柱分享了乡村振兴发展经验。
会上,长江流域19个村庄代表发起并签署了“长江大保护与乡村振兴百村共识”,格尔木市长江源村与江苏省江阴市长江村、浙江省杭州市航民村、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村、山西省阳城县皇城村及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等5个村庄签订友好村协议,并举行了长江流域11个省市代表“同饮一江水”促融合发展仪式。
活动期间,与会人员还考察了长江源村,现场观摩长江源村生态文明建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并沿着习近平总书记足迹,考察了察尔汗盐湖工业园,了解格尔木盐湖工业发展情况;参观了将军楼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考察了阿拉尔村、红柳村以及格尔木市仁达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