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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住耕地守护好压舱石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作者:姜棪峰 林超 点击数:593 更新时间: 2023-05-12 来源:《中国村庄》
 
 

 

“粮食,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保障粮食安全这个“国之大者”,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耕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基础,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严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稳住耕地资源这个“三农”的基本盘则是应变局、开新局的“压舱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耕地保护就是守住了农业生产能力的“根”,只有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才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才能做好为全面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打好基础。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不少地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耕地资源保护和土地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乡村振兴并非要推动乡村景观的城市化,而是要克服过去重视城市轻农村的倾向,充分发挥乡村的多功能性,把乡村地位提上来。乡村除了具有生态养护和文化传承两项功能之外,还有食物保障与供给这一至关重要的功能。因此从发挥好乡村最重要的功能这一角度而言,保护耕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也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

从国情来看,我国总人口数量庞大,导致人均耕地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大量耕地被转为其他用途,耕地流失的趋势令人担忧。此外我国耕地还面临非粮化、非农化、分布不平衡、面源污染、违法占用等问题。这都对我国的粮食安全产生了长期威胁。必须要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长期以牺牲耕地资源为代价的发展是目光短浅。从地方政府到基层干部以及到普通农户,都需要清醒认识到这一点,切实增强耕地保护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加强耕地保护利用。

从政策制度来看,1986年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之后的30多年里形成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土地税费制度、耕地保护法律责任制度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等耕地保护制度。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经历了启动、确立、发展、完善和提质等多个阶段。进入新时代,更加关注耕地的质量保护和生态保护,促进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这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从市场需求来看,近年来我国农产品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农产品的品质与安全得到更多关注。传统以“增产”为导向的耕地生产方式与国内农产品需求脱节,使我国农业供给侧面临供给相对过剩和市场竞争力不足等问题。为破解农产品供求结构性失衡的困境,以健康产能提升为导向的绿色转型是耕地保护的必经之路。

耕地保护不仅要保护数量,更要注重质量。保护耕地数量,首先需要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严守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用“长牙齿”的硬措施保护耕地,防止耕地的“非农化”和“非粮化”,基层单位和部门要坚决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不能因为发展的“小账”而失了“大账”。其次,要把企业纳入到监管的范畴中,对违反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为基层工作减轻阻力。同时,在村庄规划过程中充分利用区位、文化、产业等优势,挖掘土地资源潜力,促进企业绿色转型,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换取最大的乡村振兴效益。要强化开源节流,把土地整治和建设用地复垦作为耕地补充的重要途径,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在质量保护上,一是通过探索耕地轮作休耕的技术模式和组织方式来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耕地休养生息制度,分类分地区有序退出超载的边际产能,在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的同时保障土壤肥力。二是推进耕地污染的防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采取生态农业技术、科学合理施肥等方式从源头控制,通过人工湿地、植被草地缓冲区等采取污染过程控制,然后结合水体修复、土壤修复等进行末端治理,实现耕地污染治理的全过程控制。要结合耕地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完善、政策优惠、税收调节、资金投入、技术引导来引导耕地使用者的农用化学品投入行为,进而促使耕地生产方式的转变,控制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的使用,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三是大规模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并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动农业节水行动,提高粮食产区抗旱防洪除涝能力,稳步提升耕地质量。四是在充分挖掘有限的耕地后备资源的同时,要注重生态环境,耕地的保质保量需要保持与水资源系统、森林系统以及草地系统之间相互协调,不能因为耕地保护而造成水资源的浪费与污染,或对森林和草地景观造成侵占和破坏。

在耕地保护主体上,要通过耕地产权制度改革、建立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等方式重新构建耕地保护激励机制,进而实现各级政府和各级农业主体农户在耕地保护过程中的“同心同行”。要树立节约集约理念,通过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增强全民的耕地保护意识。

总而言之,耕地保护和乡村振兴是相辅相成的。在乡村发展的人、地、业三大要素中,土地要素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和支撑。耕地保护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文化、生态支持,乡村振兴为耕地保护指明方向、坚定信念。同时,保护耕地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前提,没有耕地数量和质量为依托的发展犹如无米之炊。各地应上下同心、久久为功,以保护耕地为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

(姜棪峰,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哲学博士;林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级主任科员、理学博士、中级经济师)

《中国村庄》杂志   5  三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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