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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学生村官到一名优秀刑事法官,始终不忘为民之心
作者:张显远 点击数:687 更新时间: 2022-08-11 来源: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表彰全区人民审判事业突出贡献奖,江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张显远被授予“全区优秀法官”称号。

张显远,1986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二级法官,2020年、2021年获评南宁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记南宁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2021年获评南宁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1不断提高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公仆意识

进入江南法院之前,张显远曾在乡镇任职三年大学生村官,基层乡镇工作经历磨砺了他的意志,也培育了他与群众真诚相待、肝胆相照的血肉联系。服务期满后,张显远于2013年进入法院工作。在他看来,法院的审判工作也属于服务行业的范畴,无论司法为民,还是服务大局,都无法剥离“服务”的要义。他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多从当事人的角度来开展工作,党性修养逐步提升,完成了从法院内勤、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法官助理的过渡,并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员额法官。

2创新思维引领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改革

作为一名年轻的法官,张显远依托江南区法院作为全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示范法院的平台,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机制,在庭审实质化、裁判文书简化以及审判程序适用等方面,打出一套具有“江南特色”的提速增效“组合拳”,实现刑事审判的高质量发展。在张显远和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刑事审判庭于20202021年先后荣立南宁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三等功。

3积极投身扫黑除恶,努力践行实干担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过程中,张显远立足岗位,作为承办人先后审理沈某添等2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横县公安局原局长、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陈某受贿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其中,沈某添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系江南区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第一起涉黑犯罪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案卷材料多达120多卷,涉及13项罪名指控。案件提起公诉后,张显远加班加点完成阅卷审查工作,并与同事制定了细致周详的审理方案。最终,该起证据庞杂、违法犯罪事实众多的案件,庭审仅历时5日便圆满完成,撰写形成的判决书达244页逾13万字。所审理的涉黑及涉“保护伞”案件,二审法院均予维持原判,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20202021年期间,张显远共受理刑事案件640件,审结608件,结案率95%,案件审理数量和结案率位居全市法院刑事法官前列。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在努力办案之余,张显远积极参与论文撰写、课题调研。撰写的论文曾先后被评为中国法学会、广西诉讼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撰写的调研课题获评广西法学会优秀结项课题;撰写的案例入选2020年全区法院“百优案例”;撰写的刑事判决书获评2021年全区法院“百优裁判文书”。

撰稿:张菁

编辑:梁梦妮

审核:黄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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