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诸如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社会事业发展差距明显以及农业产业化、组织化程度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当前,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原则与主要措施。
明确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原则
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同时,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不断壮大县域经济,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发展规划和战略,搞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等。在具体工作中,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主体地位。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发展现代农业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实现农民增收、城乡协调发展的基础。因此,统筹城乡发展应坚持工业化、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
因地制宜,发展措施与模式多样化。我国地域辽阔、情况复杂,经济社会发展存在显著的区域差异。因此,不同地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发展模式。比如,在农业生产相对落后的地区,工业反哺农业应主要表现为促进农业生产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而在农村加工业基础较好的地区,工业反哺农业应主要体现为进一步延伸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政策引导,社会参与。进一步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通过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税收优惠等形式,引导城市和社会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流向农村,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把握统筹城乡发展的主要措施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村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改变财政支出向城市、工业倾斜的局面,加大财政对农业支持和反哺的力度。通过政府主导和制度设计,使基本建设投资和信贷投资更多地用于支持农村建设。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增加新的融资渠道,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
整合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当前,中央和省级政府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的资金有很大一部分以专项资金形式分散于各个垂直体系,部门利益影响和条块分割严重,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而且,这些资金往往经过中央或省、地市、县、乡镇、村五六个层级才到达农户手中,中间的“跑、冒、滴、漏”问题使其实际效用大大缩水。针对这种情况,在支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中应协调好“条条”和“块块”的关系,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资金,集中财力为农民办大事、办实事;同时,减少资金投放的中间环节,让农民直接得实惠。
改革征地制度,让农民更多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控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前提下,将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使农民直接分享土地收益,促进农民增收。据调查,在广东和江苏,一些农民通过集体组织参与土地开发,以土地为资本参与工业化和城镇化,既有工资性收入,又有经营物业(集体建厂房出租等)收入,收入增长较快。这样做,有利于筹集新农村建设资金,有利于农民增收、缩小城乡差距。对于这方面的经验,应当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
加大投资力度,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投入的力度,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事业。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并重点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创新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进一步完善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增收。通过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强化基层供销社的功能等途径,提高农户生产的技术水平、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使农民既能取得农产品生产收入,又能分享农产品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利润。另一方面,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稳步发展。政府的扶持手段主要包括财政投入、金融优惠以及相关政策倾斜等。
作者:胡正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