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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华:积极探索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作者:农业农村部原总农艺师 中国合作经济学会会长 孙中华 点击数:892 更新时间: 2021-04-29 来源:新三农
 
 

    中国农村合作化道路走了七八十年甚至上百年,这个历史搞合作化研究的人都清楚。新中国成立前就开始试验和探索。新中国成立后,1952 年开始搞合作化,我认为最初合作化的框架设计是好的,起步也是好的,既有生产上的互助合作,又有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但是,走急了,走偏了,走到了“人民公社”的路上,最终陷入了困境。

    改革开放后,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极大调动了农民劳动积极性的同时,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又面临无法应对大市场的困扰,必须要组织起来。但是,怎么个组织法,经过多年的探索才形成了办合作社的共识。至于办综合性的还是专业性的,又产生了分歧。受各种因素影响,其中一种是怕再回到“人民公社”“吃大锅饭”的老路上,最终选择了专业合作,而没有选择综合合作、社区合作。2007 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国农村合作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是,专业合作既有优势,又有不足。目前看,它的不足主要是因为小规模的生产经营和小批量的商品交易,使这些小农户加入合作社、参与合作社管理的积极性并不高。领办人难选,民主管理难执行,不少合作社都是由企业、大户来领办和操控。与此同时,其他各种类型的合作在探索中发展,比如“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土地股份合作、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等,也包括原有的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的改革,还有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形成的农村股份合作社。

    在目前农村大地上,农民合作社类型多种多样,我们到底要走一条什么样的发展农村合作社的路子,目前仍在探索当中。2020 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一家合作社时指出,“合作社的路子怎么走,我们一直在探索”。他鼓励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探索更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路子来。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指示精神,为我们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社发展道路注入了动力、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刻领会、积极实践。

    中国农村合作社发展的路子到底怎么走,本人以为关键是处理好专业合作与社区性综合合作的关系,走专业合作与社区性综合合作相结合的路子。综观国际经验,发展农民合作社的路有两条,一条是发展专业合作的路,是以欧美大农业为代表的;一条是发展社区性综合合作的路,以东亚地区为代表,即以小规模农户和农村社区为基础,实行综合合作,包括金融合作。当然中间也有交叉,日本在综合合作的同时也有专业合作,包括我国台湾省也大体如此。我以为,我国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要走专业合作与社区性综合合作相结合的路子。目前,农民专业合作已得到了较快发展,专业合作社要办得好,有效率、有竞争力、有生命力,关键是加入合作社的成员生产规模大、商品量多,跟合作社的利益联结得紧,特别是大家能够联合起来一起搞农产品加工。目前看,在家庭农场基础上发展专业合作,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当然,基于人多地少的国情农情,扩大家庭农场生产规模是一个长期过程。现阶段,要对社区性综合合作给予更多关注。“三位一体”合作即生产、供销、信用合作,是一种典型的社区性综合合作,它的建立依据就是小规模生产的农户和农民村落聚居。这种综合合作不仅有农业生产领域的合作,还有其他行业的生产和经营上的合作,更重要的还有生活服务和社区管理领域的互助合作。在农村社区范围内,农民生产与生活的好多事情都要采取互助合作的办法。办好这些事情靠财政包不下来,靠商业化难免唯利是图、成本高昂,因此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更要高度重视社区性综合合作社的发展。

    探索社区性综合合作的路子要处理好两个关键点,一是发展金融互助合作,一是将目前的集体经济组织改造为合作经济组织。前者跟综合合作有关,后者跟社区合作有关。

    第一个关键点是发展金融互助合作。发展社区性综合合作或“三位一体”合作,生产合作、供销合作都没有问题,难在信用合作。对此,大家是有共识的。因为农民得到的普惠金融太少、太可怜,要发展产业很难,农村农民的钱自己用不上。要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金融支撑,发展农村普惠金融离不开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要克服 20 世纪 90 年代初关闭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负面影响,强化顶层设计,调动基层积极性,切实加快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的步伐。还要把发展合作金融与发展农村保险、养老、医疗等结合起来,与各级政府扶持“三农”的财政政策结合起来,真正使农村的血液活起来。除了生产之外,还要为了农民的生活而合作。乡村振兴,农村面貌要改变,农民生活质量要提升,把农民需要办的事情采取合作的形式办起来,再把各级财政的支持政策纳入合作体系中,这个力量就大了。

    第二个关键点是改造现有的集体经济组织,使其真正成为按合作社原则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目前清产核资和成员界定已基本结束,经营性资产也已经量化到了每个集体成员。据农业农村部公布,到 2019 年底,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有账面资产6.5 万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 3.1万亿元。现在的问题是产权制度改革后如何建立起新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机制。这个机制到底怎样建立或完善?目前仍在探索中。我个人主张,要引入合作制,用合作制原则来管理集体经济组织,但不是照搬。比如,合作制里关于成员的界定和原则就不适用于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够说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但是,产权共有、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教育培训、社区服务等原则,都可以在新的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运行机制里借鉴和采用。新的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够再回到“人民公社”管理的老路子,更不能够变为少数人的组织,一定要实行民有、民管、民享的管理也就是合作社的管理。再加上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合作路子。在农村各种组织中,党支部是主心骨,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经济组织主要就是靠合作社。现在有的地方把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股份合作社,其实就是社区性、综合性的合作,把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生产生活上的事情,通过互助合作的办法去办。

    40多年。多年来,为深化农村改革,探索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和农村合作金融,各地和有关部门搞了许多试点试验,已经有了宝贵经验。现在需要的是加强顶层设计,突破关键,系统推进。要加快构建起自上而下的“三位一体”合作体系,这一合作体系的重点在乡、县两级。要加快推进供销社、信用社改革,使之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相衔接。希望有志于从事中国合作事业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勇于探索,加强交流,为走出一条成功的农村合作社发展道路贡献自己的一份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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