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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组织力量
作者:cuncuhui 点击数:2372 更新时间: 2010-03-19 来源:农民日报
 
 

全国平均每三个村有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员收入普遍比社外农户高出两成

  2009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呈现出数量增长快、带动农户多、产业分布广、服务内容宽等特征。记者近日从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了解到,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24.64万家,比2008年底增长122.2%;实有入社农户约21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8.3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收入普遍比当地未入社农户收入高出20%以上。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实现“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目标上发挥更大作用,今年,农业部将以深入开展示范社建设行动和促进“农超对接”为工作重点,落实相关政策,强化扶持力度,搞好指导服务,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上水平,在增产增收中发挥重要组织作用。

  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各级政府落实各项农业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抓手。近年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业整体素质的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中成为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的重要组织资源,在衔接农产品产销中成为“农资下乡、农产品进城”的重要桥梁纽带,在传播信息技术中成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摇篮,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中成为农业标准化生产的生力军。而山东、江苏、山西、浙江、河南、河北、辽宁、安徽、四川、黑龙江等现代农业发展较快的省份,也正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增长较多的地区,10个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占到全国总数的近70%。而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呈现出向种植业、畜牧业两大产业的产加销全程经营服务上集中的特点,确保了农民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的不断增长,使之成为2009年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而合作社的经营与服务水平越来越专业化,目前,从事产加销综合服务的合作社占总数的52.8%,这标志着合作社的经营能力的提升成为增产增收的潜力所在。

  在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提高农业规模化程度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组织力量。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了统一经营向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实现了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形成了“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社一业”的农业产业格局。在推行农业质量标准、开展技术培训、发布供求信息、组织农资供应、协助参与纠纷调解和法律诉讼等方面,合作社都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目前,全国已有4万多家合作社执行了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有1.8万多家合作社取得了“三品”认证,约1.5万多家合作社拥有自主注册商标。22个省区市的68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了“农超对接”,直接进入二、三产业经营,赚到距市场最近的钱,为农户获得了更多的增值利润。据调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收入普遍比当地未入社农户收入高出20%以上,有的甚至高出一倍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还通过从起草制定章程和各项管理分配制度,到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及领导人等过程,使合作社成员参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大大提高。合作社在经营了农业新产品的同时还经营了农村新社区,成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近年来,农业部认真履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职责,逐步建立起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体系。一方面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建设,一方面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业标准化示范、畜牧养殖小区、阳光工程培训、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等项目中将合作社列入实施载体。去年,农业部推动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的意见》,为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010年,农业部将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全面推进“农超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参与实施国家涉农项目,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作者:孙鲁威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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