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生产即将从南向北逐步展开,全国各地正处在春季田间管理和备耕的关键时刻,各级农业部门要迅速行动,积极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农资市场监管,狠抓大要案查处,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市场秩序稳定,推动做好全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权益,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农资打假关系农业生产、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坚持不懈、加强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农业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纠风办、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总社等部门密切合作,有力组织开展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狠抓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行为,强化大要案查处,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据统计,2009年全国农业、工商、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03万人次,检查农资企业94.5万家次,整顿农资市场29.19万个次,立案查处假劣农资案件9.56万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318个,取缔无照经营户8362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3亿元。
今年是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一年,是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的关键一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关系全局,意义重大。今年农业农村工作要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要求,做到“两个千方百计”和“两个努力确保”,即千方百计保持粮食产量稳定在1万亿斤以上,千方百计保持农民收入增长6%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资打假直接关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当前制售伪劣农资仍是农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小散乱问题依然突出,违法犯罪分子制假售假行为更为隐蔽,基层执法能力薄弱的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农资打假是实现粮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去年各级农业部门克服了春季、伏季两场严重干旱等许多不利因素影响,实现了粮食连续增产,今年要实现粮食稳定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是粮食生产的基本物质要素,假劣农资不仅会造成减产甚至绝收,而且将严重损害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春耕生产马上就要开始了,俗话讲,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证春耕期间农资数量足、质量优、价格稳,直接关系到夏粮丰收和全年粮食发展目标的实现。
农资打假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农资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购买农资支出占农业生产投入的比重很大,购买使用假劣农资会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产量,加大支出,减少农民收入。目前农资价格水平仍然很高,制假售假更加有利可图,发生制假售假行为的可能性增加。只有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才能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农资打假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保障。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国务院成立了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部署了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通过去年的专项整治,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正在逐步得到缓解,但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和隐患仍然很多。
最近海南一些乡镇豇豆农药限量超标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海南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业部也及时进行了督查指导,但这件事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农药、兽药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直接的影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确保农资质量合格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
农资打假是做好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形势日益复杂严峻,春季是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也是防控的关键时期,实现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要采取加强免疫、监测、检疫监管、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其中兽药和疫苗是落实上述各项措施的基本物质保障。只有切实加大对假劣兽药、疫苗打击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和市场监管,确保质量和生产供应,才能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证畜牧业稳定发展。
二、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农资打假各项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全面落实六部委《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201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好农资打假的牵头职责,加强部门配合协调,推动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一要严格农资产品市场准入。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把好“两个关口”,即把好生产经营资格关和市场准入关。严格依法审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严格农资品种的审定、登记等许可,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全面清查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对农资定点生产企业、农资市场和物流企业要严格检查,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要依法予以清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农资的,坚决予以取缔。特别是要加强对农资交易会、展销会的监管,防止借展会之机违法经销假劣农资。
二要狠抓农资市场监管。根据各地农业生产情况,突出在春管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集中力量在问题较多的地区、农资市场和农资集散地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农机、水产苗种等重点农资的监管力度,确保农资质量。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加大对重点农资品种抽检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要重点监测。要建立检测结果共享机制,避免重复抽检,节约经费,提高执法效能。对于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并发布警示信息,对涉嫌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隐瞒。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继续深入开展禁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对已经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禁用药物继续加大清缴力度,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杜绝出现因农资质量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特别是蔬菜主产区要强化监管措施,开展禁、限用农药清查收缴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三要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各种假劣农资违法案件,加强线索排查、梳理工作,对于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案件要一查到底。对一些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必要时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对于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农业部将采取组织专案组、实行大要案查处奖励等方式,鼓励各地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大案、办要案。各地要克服困难,积极主动,敢于办大要案,善于办大要案。通过大要案查处震慑犯罪分子,警示违法行为,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保驾护航。总之,要保持打假高压态势,加大依法打击力度。制假售假,坑农害农,良心何在?对制售假者,要严罚严管,重罚重判,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绝不放松,决不手软。你让农民减产、绝产,我就让你倾家荡产。
四要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近几年,各地开展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深受广大农民欢迎,一些地方的放心农资店已经成为农资销售主渠道,假劣农资案件发生数和投诉举报数量大幅下降,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各地要坚持打假扶优并举,继续抓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支持和鼓励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企业、农资专业合作组织等直接到乡村设立经营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各地农业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加快建立农资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档案,对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分级监管。要逐步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行农资质量公开承诺制,确保销售的产品质量合格。
三、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春耕在即,农资打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迅速行动,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确保今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把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形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和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上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农资打假工作的监督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监管能力。
二是强化属地责任。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工作,是维护农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明确到人。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年底将开展农资打假考核验收评价工作,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工作得力、业绩突出的,要予以通报表扬。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牵头职责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巩固和完善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对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重大案件,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面封堵,追根溯源,保证案件有效查处。
四是强化执法能力。积极争取支持,保障农业执法工作经费,不断改善农业执法条件和手段,切实提高执法能力,继续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充分利用先进手段,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的信息化管理,提升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劣农资犯罪的打击力度,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形象好、作风硬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利用“12316”“三农”服务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等多种手段,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使用农资时科学规范,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质量安全意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鼓励举报制假售假行为,宣传农资打假工作进展和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
(本文系作者2010年3月2日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发表时有删节)
作者: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 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