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促进大学生村官流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市在岗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14家,计划招聘15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0年泰州市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1. 报考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招聘对象。仍在泰州村或社区任职、2017-2019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省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与招聘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等岗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由市和市(区)委组织部联动组织,分八个步骤实施。
1. 公布招聘事项。根据“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市委组织部提前公布招聘信息。
2. 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5月27日09:00 — 5月31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5月27日09:00 — 6月1日16:00;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5月27日09:00 — 6月2日18:00;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5月27日09:00 — 6月3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缴纳报名费须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标准为100元/人。报名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
(2)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在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初审。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报名人员提供信息进行审核,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给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说明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或需要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要补充的内容。各市(区)应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审核单位应及时留存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①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②弄虚作假填写个人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③一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委组织部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6月5日09∶00-12∶00。⑤未及时进行缴费的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4)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应妥善保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网址:泰州市人事考试网www.tzrsks.com。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91051)联系。
3. 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由省统一命题。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天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人员留意,并按公告确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参照省标准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公布,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4. 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复审。发放面试通知书时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有关材料: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②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
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标准为100元/人。
(3)面试。对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对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5. 体检。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名单统一公布。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6. 考察。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有关规定执行。
7. 公示。各市(区)委组织部按照招聘政策和本《公告》相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有关规定、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8. 聘用审批。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填写《泰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三份),附毕业证书、体检表、考察表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执行。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或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6623(中共泰州市委组织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3—86891051(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23—12380
咨询时间:工作日 0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