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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
作者:cuncuhui 点击数:2473 更新时间: 2010-02-24 来源:农民日报
 
 

  采访人:本报记者 王晓晶
  解读人: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 张朝阳、聂春雷

  记者: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经覆盖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提前两年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全覆盖目标。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标准和保障水平,2010年,在这些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聂春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2003年试点以来,有效减轻了农民就医经济负担。2010年新农合的重点工作,主要围绕提高筹资水平、加大保障力度、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等方面展开。

  先说提高筹资水平。从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按60元标准补助,地方财政相应提高到60元,农民个人缴费增加到每人30元,困难地区可分两年到位。鼓励各地根据政府财力状况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并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

  在加大保障力度方面,将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提高参合人群的住院补偿水平,并根据新农合基金支付能力,以儿童为重点,选择部分疾病开展重大疾病救治试点,显著提高补偿水平,降低个人医药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与此同时,加快推进门诊统筹工作,扩大新农合的受益面。

  另外,还将进一步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研究制订相关政策,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推进门诊费用补偿总额预付和住院费用补偿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的试点,充分发挥卫生行政部门综合管理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的优势,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继续加强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和新农合信息化建设,规范管理、考核和监测。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制定工作,为促进新农合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记者:现在我国进城务工人员达1.5亿多人,怎么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

  聂春雷:做好新农合与相关制度的衔接也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将探索建立新农合与农村医疗救助的统一服务平台,积极推行贫困农民就医后在医疗机构当场结算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一站式服务,简化手续,方便贫困农民。

  为解决好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2010年新年伊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规定,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农合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由于劳动关系终止或其他原因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村户籍人员,可凭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向户籍所在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按当地规定参加新农合。《办法》还明确指出,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障碍,要逐步将身份证号码作为各类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唯一识别码。

  卫生部将会同人保部指导各地贯彻实施《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保证参合(保)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保障其合法权益,推动三项制度平稳、协调发展。

  记者:乡村医生队伍承担着为广大农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任务。中央一号文件中着重提出,要落实好乡村医生公共服务补助政策。对此,卫生部将从哪些方面推进此项工作开展?

  张朝阳:乡村医生队伍是我国卫生技术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乡村医生合理的补助政策,不仅关系到乡村医生稳定和农民群众能否获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关系到医改能否取得预期成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明确指出,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目前,全国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政策,比如安徽省按1200名农村人口补助8000元的标准,为乡村医生提供补助,推动了农村地区公共卫生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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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2003年试点开始,从最初333个县(市)试点,8000万农民参加,到2008年实现了全覆盖,2009年参合人口数达到了8.33亿,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有效减轻了农民就医经济负担。

  近年来,新农合筹资水平稳定提高,从试点初期的人均30元起步,经过2006年和2008年两次增长,达到了目前的人均100元。截至2009年9月底,全国新农合当年筹资820.9亿元,其中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627亿元,占新农合筹资总额的76.8%。

  2009年前三季度,全国累计有4.9亿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其中,住院补偿4467.2万人次,门诊补偿4.3亿人次,1560万人得到健康体检,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切实减轻了农民的看病就医负担。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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