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是为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一种保险,是现代农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对保障农业安全、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业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不能完全适应农业发展新形势、新变化的要求。进一步发展农业保险,需要政府、社会、农业生产者等多方协作、形成合力。
增强政府财政税收支持。政府应在发展农业保险中发挥主导作用。可以通过修订和完善税收法规,落实对农业保险经营组织退税和减免部分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调动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服务的积极性;免除农业保险组织设立时的相关费用及年检费,并提供适当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承担农业保险公司的部分经营亏损,保障农业保险经营者的利益;给予农民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参保率。
加快农业保险立法进程。我国农业保险为政策性保险,现行的《保险法》对农业保险并不适用。应尽快制定和完善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使农业保险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运用法律手段,可以限制农业保险市场经营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维护农业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因此,建立健全相互协调的法律保障机制,有助于促进农业保险稳定健康发展。
构建多元化风险防范系统。各地应根据农业经济发展状况确定适当的费率水平,实施差别化的农业保险费率制度,有效降低农业保险经营成本,扩大农业保险承保范围;开发创新农业保险险种,扩大保险产品覆盖面,满足农业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建立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创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对农业巨灾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有效的分摊和转移,提高保险经营者的积极性;建立巨灾基金,将未发生巨灾损失年份结余的保费收入和政府的相关财政补贴存入该基金,保证在灾后有充足的资金用于损失赔付,有效维护灾民利益;推动巨灾风险证券化,将风险转移至发达的资本市场;发行巨灾债券、巨灾互换、巨灾保险期货和巨灾保险期权等,扩大保险公司的资金来源。
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充分依靠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加强对农业保险的推广;举办农业保险知识讲座,提高农民的参保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对农业保险政策和发展状况的宣传,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保险观念;强化农业保险相关法律政策知识的普及,增强农民法律意识,有效防止农业保险中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发生。
加强农业保险人才培养。农业保险是知识密集型产业,需要各个层面的实用型人才。应制定农业保险人才录用和培养计划,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方法,增强人才培养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建立科学的人才录用机制,吸引高素质专业型人才。引入国外先进的保险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农业风险监测、农业保险定价、产品开发和定损理赔技术人才。加强岗前培训,提高新进人员的业务水平。推进规范性专业知识教育,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农业保险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高农业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健全农业保险市场监管机制。由于农业保险具有政策性,为增强监管有效性,降低监管成本,保监会应与农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联合,对农业保险实施综合监管,保证农业保险资金运用的合理性。另外,农业保险种类的增多和保险经营组织形式的多元化,迫切需要成立专门的农业保险监管机构,以加强对农业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保障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 邓庆彪 责任编辑:闫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