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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构建研究
作者:李义良 刘亚斌 点击数:559 更新时间: 2019-08-21 来源:《中国村庄》
 
 

    摘要:在对苏北五市调研的基础上,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基本情况、面临的生活现状进行了分析,针对农村留守妇女存在的生活、情感、健康问题以及缺少关爱平台等状况,提出了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牵头政府部门落实的领导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整体环境,为留守妇女营造关爱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的合力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乡村振兴;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构建

    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我国改革开放率先在农村展开,农村家庭的劳动力在耕作之余有了闲暇时间,于是他们选择进城务工。由于长期受“男主外,女主内”这一传统思想的影响,家庭妇女绝大多数都是留在家从事农耕,照顾老人和孩子,可以说农村留守妇女现象的出现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而出现的。课题组为了更好地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现状,对如何构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有一个宏观的把握,对苏北的徐州、淮安、盐城、连云港和宿迁5市的10个县区30个村庄的180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留守妇女开展入户访谈调研。

    一、留守妇女基本概况

    (一)年龄结构

    调查发现,苏北五市的留守妇女从年龄分布来看大都是中青年妇女留守的较多。其中36-45岁年龄段的占比最高,达到37.7%;其次是26-35岁,占比31.2%46-55岁的占比达19.8%25岁以下占比5.0%56-60岁占比6.3%(图1)。

     (二)受教育状况

    苏北五市的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比高达89.4%,其中没有接受过文化教育的占14.5%,小学文化程度的占比31.5%,初中文化程度的占比43.4%。高中或中专的占比9.6%(图2)。

    (三)身体健康状况

    从图1可以看到,农村的留守妇女绝大多数是青壮年妇女,所以就身体健康状况来说,认为个人身体“非常健康”的占比达24.2%,认为“健康”的占比30.4%,认为“比较健康”的占比15.2%,三者合计69.8%。认为“身体状况一般”的占12.3%,“有点小毛病”的占12.4%,“有大病”的占5.0%,“有身体残疾”的占0.7%(图3)。

    二、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的生活现状

    据相关统计资料显示:2017年年末我国的总人口数量大约为14亿,其中城镇人口占约8亿人,比2016年末增加2049万人;农村的常住人口约6亿人,减少了1312万人(图4-5)。农村的留守妇女数量从2005年的2815万人,到2017年约增长到4700万人左右

    从图4和图5可以看出,农村人口一直在不断地向城镇流动,在苏北五市调研中也发现,一些自然村落由于人口出现大幅度的减少,有些自然村庄在呈现消亡趋势。苏北五市的农村留守妇女生活现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庭年收入虽然有所提高,但是生活依然拮据

    调研发现,有94.2%的外出务工人员收入占其家庭收入的一半以上。其中,主要劳动力在外务工收入占家庭一年总收入四分之三的家庭占到了57.8%,二分之一的家庭占到了36.4%,占四分之一的比例相对较少,仅占4.8%,表示几乎没有什么收入的仅占1.0%(图6)。

    外出务工劳动力的收入能够有效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在对留守妇女对丈夫外出务工收入满意度的调查后发现,超过50%的留守妇女对自己丈夫的外出务工收入表现出“满意”。其中“非常满意”占15.4%,“满意”占35.8%,“一般”占34.1%,“不大满意”占10.6%,“非常不满意”占4.1%(图7)。

    由图7可以看出,留守妇女对外出务工丈夫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收入满意度高达51.2%,如果加上“一般”的比例,则要高达85.2%。虽然对丈夫的外出务工收入表现出满意态度,但是另一项调查让我们看到了留守妇女的持家不易——家庭的各种开支、子女教育、如果家庭成员疾病等。因此,虽然外出务工能给家庭带来收入,但是整个家庭的生活并不宽裕,甚至有些留守妇女还认为是“很拮据”的。

    (二)个人情感安全缺失,身心健康状况堪忧

    留守妇女面临的是长期与丈夫分开两地,这就很容易导致夫妻之间情感的缺失,许多留守妇女因为长期一人在家,情感无人倾诉,往往还会沾染上不良的生活习惯。在长期面临心理和生理上双重压力的时候,甚至在遇到外界不良诱惑的时候导致婚外情的产生。据民政部2017年的相关证据显示,农村离婚率约占到整体离婚率的25%左右。在访谈中发现,农村离异家庭中的离异理由大多是因为留守妇女因长期与丈夫分离感情他移,同时还有不少是因为在外地打工的丈夫婚姻出轨而被妻子发现导致家庭破裂。问卷调查也显示,有些农村家庭看似婚姻稳定,但是留守妇女独守空房的孤独感不时侵袭着他们。在问及他们平时是否感到寂寞孤单时,回答“经常有”和“偶尔有”的占到75.3%,没有孤独感和寂寞感的占20.1%,从来没有的占4.6%(图8)。

    留守妇女承担着家庭中的大部分家务,同时又要照顾老人和孩子,许多需要由男性承担的重活、脏活、累活等都需要由她们完成,这无疑对留守妇女的身心造成了很大的伤害。由于广大农村远离城市,国家公共安全管理机构鞭长莫及,这往往给农村的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不少留守妇女成了“性侵害”的对象。加之网络信息在农村的广泛传播,智能终端等在农村的普及,留守妇女在网络上受到的诱惑也越来越多,加上许多留守妇女文化水平不高,判断能力不强,很容易成为被欺骗的对象。问卷调查显示,有7.1%的留守妇女曾经遭遇被抢、被盗,6.0%遭遇被骂,7.5%遭遇被骗,4.3%遭遇过被骚扰,2.3%曾被威胁,0.9%曾被外人打过。

    (三)个人价值空间缺失,社会关爱平台单一

    在苏北五市的农村走访和调查发现,大多数农村的留守妇女接受教育的文化水平较低,初中及以下的文化水平占据了大多数,她们的思想相对简单而单纯,因为长期生活在农村,缺少走出去的机会和勇气,外面变幻多彩的世界只能在家里的电视中和手机网络中略知一二,加之农村中妇女工作缺少有效组织,留守妇女慢慢成为了边缘人群,很多人也往往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步和时代脱节。作为农村的留守妇女,在很多人看来,她们最大的价值追求就是赡养好父母,把孩子培养成人,至于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素质、服务村庄发展等这些看似高大上的东西对她们来说并不重要。因此在丈夫外出务工后,为了填补自身精神的空虚而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比例虽然有些许的提升,但并不是很大(表1)。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这些现象,主要还是因为对留守妇女的关爱服务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村虽然有专职的妇女主任来从事妇女工作,但是从现实工作情况来看,大多数村庄存在着“有名无实”的情况,加之很多村庄集体经济薄弱,很难拿出一些经费让留守妇女开展各种娱乐身心的活动,不少村庄在关爱服务阵地建设方面存在空白,高素质妇女人才缺乏、自身经费不足,导致村里的妇女工作队伍很难发挥作用。当然整个社会统筹推进机制不健全,专业化社会力量参与不足,乡镇基层党组织和政府没有将建立完善的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纳入到乡镇工作重点中去,听之任之,缺乏有效的推进手段。

    三、完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强调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和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但由于留守妇女这一群体的特殊性,很难在公共管理和政策确定方面有针对性地解决她们面临的问题,只能在关爱服务方面提供帮助,同时赋予留守妇女更多的社会权益。为此,在构建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方面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牵头的工作领导机制

    留守妇女这一群体,因为她们处于不同的情境之下具有不同的政策需求。如有的想通过政策扶持发家致富、有的心理存在问题需要有人疏导、有的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需要寻求帮助、有的孩子教育出现问题而不知所为……这就需要民政部、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扶贫帮扶部门、健康卫生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文化传播部门、公检法等多个部门参与留守妇女的权益保障。同时也必须要有各级党委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成立各级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切实解决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图9)。

    (二)进一步改善农村整体环境,为留守妇女营造关爱氛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这为进一步改善农村整体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也为营造留守妇女的关爱氛围创造了条件。农村的环境既有基础设施等硬件环境建设,也有人文关怀、精神文明等软件环境建设。发展农村产业是提升农村发展能力的根本,只有产业在农村得以发展,农村的留守妇女才能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农村留守妇女在村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乡风文明创建和乡村社会治理中均可以担负起社区管理者的角色,通过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形式,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参与程度,让他们成为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从而实现生态宜居;通过宣传倡导文明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人生价值理念,不断提高农村留守妇女的文化素养,从而让她们成为农村先进生产生活方式的传播者,精神文明建设的传播者,实现乡村文明;要发现那些具有参政议政能力强、思想积极的留守妇女,给她们创造机会,选举她们在村民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在村民自治组织中担任职务,给予充分的话语权,实现有效治理。通过上述一系列的举措,让留守妇女生活在一个参与度较高的关爱氛围中,让她们能够感受到参与各种事务带来的快乐,从而消除因长期留守带来的精神压力和与亲人分离的痛苦。

    (三)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关爱服务农村留守妇女的合力

    要建立以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组织为主导,社会各界力量为支撑,志愿服务为补充的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队伍。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农村留守妇女的所思所想,创业中遇到的问题难题,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党委和政府传达留守妇女的心声,帮助她们解决现实中遇到的问题。要由妇联牵头建立留守妇女信息传递通道,帮助她们化解遇到的各种矛盾纠纷;为留守妇女提供技术技能培训课程,提高她们的干事创业能力,不断拓展就业渠道;为留守妇女开展维权救助和婚姻家庭服务,不定期帮助她们开展心理咨询,从而缓解留守妇女的心理压力。除了妇联组织外,各地的共青团、科协、工会等群众社团组织,也要积极发挥各自的优势,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各种社会组织依法参与留守妇女的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动员法律人士、心理咨询专家、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加入志愿服务队伍,为农村的留守妇女提供多方面的专业化关心关爱服务。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把农村的“妇女之家”“留守妇女维权服务站”“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好,让她们切实能够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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