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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经验”破解乡村治理密码
作者:魏福忠 郭胜军 点击数:1914 更新时间: 2018-05-08 来源
 
 

编者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当前,如何把乡村治理这道考题答好,不仅考验着执政者的智慧,更攸关国家的长治久安,攸关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民族复兴进程的顺利进行。

本报记者 魏福忠 郭胜军

    看亮点:“五个不动摇”凝结“花园经验”

    4月18日下午,当记者来到2018中国(花园)乡村治理高峰会议主办地花园村时,立即被眼前独具江南水乡的现代生活气息折服:村民家家住洋房,户户开小车,房前屋后都是花园,一个个功能齐全的社区星罗棋布。除了马路上偶尔行驶的摩托车外,很难看出农村痕迹,全然是一座现代化新城。

    提及村民的幸福生活,花园村党委书记邵钦祥自豪地说,目前,以《花园村规民约》为标准,推进村风、家风和社会风气的持续优化,花园村村民拥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三项保险待遇;村民享有建房补贴、奖学金制度、数字安装费电视收视费(单向和双向)、电话月租费、口粮费全部由集体承担等31项福利。实现了“村民比市民富、村容比城市美、生活品质比城市高、田园风光和城市文明高度融合”的花园经验。

    事实证明,花园村之所以取得了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答案是花园村做到了“五个不动摇”。即坚持党委领导、党员带头不动摇;坚持依法治村、民主管理不动摇;坚持发展工业、实体经济不动摇;坚持为民利民、惠民富民不动摇;坚持打造中国农村浙江样板不动摇。

    谈问题:乡村治理面临新挑战

    治理有效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它既决定着农村社会能否和谐安定,也关系着乡村建设是否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新时代的乡村治理面临哪些问题呢?

    “当前,我国乡村正迎来一个巨变的时代,它集中表现在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二元结构被打破,城乡要素配置和利益联结机制正发生深刻变革,农村综合改革的推进和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叠加,这些都对当下的农村社会治理结构提出了新要求。”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农经学会会长尹成杰认为,在开展乡村治理工作之前,先要认清乡村的现实,这样才能精准施策。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正面临着“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硬办法不能用,软办法不顶用”的诸多尴尬。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当下很多地方虽然有乡村之名,其实已无乡村之实,有的地方俨然已成为小城镇,所以就不能继续套用乡村的治理办法。”

    我国的乡村,人在变、制度在变、事情也在变,如有的村成为空壳村,而有的村又成为移民村,乡村治理的课题也转向了土地流转、村庄环境整治、农业补贴、集体经济管理等,最后治理主体也从过去的村两委主导变成了村两委与农村社会组织携手治村的格局。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认为,“针对城乡发展的不同,我们的乡村治理就要因村施策。”

    “除了一些面上的现实外,当下的乡村治理工作还面临一些具体挑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认为,乡村治理需要发挥传统价值作用,更离不开传统习俗的继承,但要果断摒弃农村宗族派系势力的影响,花园村在合并周边村时便打乱了新合并村原有的党支部,且不以原村为单位设支部,这就是一个很好的探索。

    找出路:“三治”合一才能有效治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在具体实践中,基层农村又该如何治理呢?

    “在乡村治理中,要充分认识到,自治、法治和德治这三大机制的动态变化,这三大机制的边界也是在动态调整的,并不是一成不变。”叶兴庆认为,在农民权益的维护、生态环境的治理、市场运行的规范这些问题上,就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使用法治的手段。

    乡村治理体系与城市治理体系有共性,也有自己的特性,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基于这样的认识,张晓山表示,要夯实乡村治理的道德基础,首先是带头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住了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问题的根本。“村民自治要充分利用传统农耕社会的制度遗产,而法治保障下的自治,关键是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在抓德治时要把党建摆在首位。”

    “在现代乡村治理中,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但仅有道德又是无法实现自我治理的,因为它需要借助其他组织,如行政、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邓大才认为,乡村要通往善治之路,自治是核心,是其他治理方式的组织载体;道德、法律要发挥治理作用,必须借助自治。概括起来就是三句话,自治是核心,德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

    越丰村 “三治融合”的首创实践

    越丰村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的最南端,与海宁市交界。进入本世纪以来,该村治理面临诸多问题:高度发达的制革业带来的环境污染治理问题异常棘手;沪杭高铁等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大征迁、大建设、大发展”的格局带来的矛盾纠纷非常突出;老百姓富了,但对村里的集体认同感反而减弱了,社会治理中百姓角色缺位等问题,严重地制约了该村的发展进步。

    2013年,桐乡市委、市政府直面挑战,以“红船精神”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在全市范围内的176个村中最终选定以越丰村为试点,经过5年多时间打造“三治融合”高地,成为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实践发源地。

    其做法是:该村在“三治”建设工作试点中,坚持党建引领,以“自治、法治、德治”为理念,发挥“三治融合”的最大功效。成立了“道德评判团、法律服务团、百事服务团”三个平台,同时又深化和发展了“百姓议事会”“乡贤参事会”两个新载体,逐步地探索形成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社会治理格局。2017年,实现村民年人均收入30667元,村级可支配收入502万元,获得了“全国民主法治村”“省级培育示范中心村”“浙江省卫生村”等多个荣誉称号。

    皇城村 全国文明村的治理“经”

    皇城村隶属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地处太行山革命老区南部。过去,该村是一个贫穷的小山村。2017年,皇城村实现收入19亿元,上缴国家税金3.78亿元,村民人均收入达5万多元。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村、全国综合治理先进村、中国美丽乡村百佳范例村等20多项国家级荣誉。

    皇城村探索乡村治理的经验是:积极依托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把村级事务的决策权交给村民,做到策由民定、事由民理、权由民用;在重点事项上,围绕容易发生腐败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24项、权力运行流程32项,切实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在民主监督上,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建立村级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实现每月公开栏定期公开、特殊事项及时公开,并建立皇城村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现代信息平台,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形成合力上,发挥工会、团委、妇会等群团组织作用,成立老年人委员会、红白理事会、在外人员同乡会等,激发大家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了“党建引领、多方共治、内外发力”的乡村治理格局。

    目前,全村形成了村党委统一领导,党、村、企分开,两委和集团三个班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党建工作、经济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全面推进。

    尧治河 “四有”创新塑造新典范

    “吃的救济粮、穿的烂衣裳、住的茅草房、点的煤油灯”是地处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马桥镇尧治河村曾经的生活写照。如今该村已拥有村级企业20多家、3000多名员工,2017年实现全村工农业总产值42亿元,实现利税4.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万元,荣登中国名村300强第61位,成为中国十大幸福村、中国十佳小康村,是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

    尧治河村是如何实现旧貌换新颜的华丽转身呢?该村党委书记孙开林给出了答案:以党建为引领,实现乡村治理有根;以自治为核心,实现乡村治理有力;以德治为基础,实现乡村治理有魂;以法治为保障,实现乡村治理有序。

    近年来,该村坚持建好班子走对路,全村下好一盘棋,创新服务搭平台的思路,借助基层党委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选好村两委班子,规范党员管理,架通了村级党组织与村民的“连心桥”,实现了党员干部影响力、村党组织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强化村民自治,建立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一约四会”,发挥乡贤能人带动和农民群众的建设主体作用,努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做到“私事不出家、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把村民法制教育纳入村两委议事日程,聘请当地知名律师担任村里常年法律顾问,安排两名律师,常年走村入户开展普法教育,推动村民和企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内容为本报记者郭胜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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