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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村跻身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作者:admin 点击数:2376 更新时间: 2015-05-19 来源:《花园报》
 
 

成为东阳市首个且唯一成功创建的村庄

2015-05-08

    本报讯(记者王江红)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国主管部门有关决策部署并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近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表彰了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花园村获此殊荣,成为东阳市首个且唯一成功创建的村庄,又为花园村增添了一张国字号金名片。

    花园村是全国文明村,30多年矛盾不上交、纠纷不出村、选举不拉票,是远近闻名的经济强村和美丽乡村。特别是近年来,花园村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民主法治”的指导思想,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建设,扎实有效的依法治理,极大增强了依法治村水平,增强了广大村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以及依法办事观念,形成了各项工作民主化、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良好局面。

    一直以来,花园村就十分注重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村党组织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并把政治民主渗透到各项工作中,营造一个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的发展环境。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过程中,花园村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市民公约以及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花园村建立和完善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极大地促进了村庄管理的规范化。如今,花园村凡是重大决策和各项政策实施都由集体讨论决定,力求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坚持财务公开制度,设立意见箱和财务公告栏并接受群众监督;制定的管理规章和村规民约,分村级组织自身、党员以及村民等三方面管理规章,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治安、计生、福利、卫生、安全等各个方面;设置了政法办、人武部、消防队、法制学校等机构,成立了花园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外来人员管理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等。

    花园村以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注重增强村民民主法治意识。一是采用多种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设立法制宣传专栏的同时,通过《花园报》和黑板报,定期刊出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具体事例“说”法并达到普法目的;二是以花园党校为阵地,坚持定期上法律辅导课,针对村民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因材施教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三是通过花园图书馆,配置法律图书,免费对村民开放,使村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并根据形势和村民需要,经常开展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和法制文艺活动,提高花园村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花园村还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村庄社会服务体系。

    花园村以“四个民主”为核心,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打造和谐平安花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其实质和核心内容,就是要完善村级民主制度,依法保障“四个民主”,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现,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此,花园村根据本村实际,完善民主选举程序,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完善民主议事程序,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公开办事程序,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与此同时,花园村还围绕实施“调、控、防、治、处”工作机制的规范化,实行综合治理人员力量的一体化,实践村企业维护稳定目标共同化,特别在打造“平安花园”工作中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多次受到上级党委的表彰。

    “2004年并村以来,花园村全村营业收入从2004年的20亿元到2014年的338亿元,十年翻了17倍;个私工商户从2004年的210家到2014年的2689家,十年翻了12倍;村民人均年纯收入从2004年的16520元到2014年的13万元,十年翻了8倍。这些数据足以证明,开展民主法治建设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有力的保障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花园村党委书记邵钦祥畅谈创建体会时如是说。事实上,花园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地创建,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巩固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了廉政建设并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花园村的稳定并促进了花园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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