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春市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的实践与思考
2013年9月14日
杨建国
江西省宜春是传统农业大市,近年来,宜春市把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作为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和土地经营规模化程度的重要途径,作为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截至2013年6月底,全市农民合作社总量达2604家,入社农户6.76万户,带动农户31.2万户,占农户总数28.4%。2012年7月,宜春高安益农果业合作社代表江西省在全国农民合作社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2013年6月,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推进会在宜春召开。从总体上看,宜春市农民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实现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对接,探索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促进了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主要做法与成效
1.促进农民增收,打造利益共同体。农民合作社通过为社员提供服务,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费用,通过与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能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通过将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参与市场竞争,能有效提高农户在市场的谈判地位和定价话语权,维护农民的利益。如上高县70多个种植业合作社把金农米业集团和广大农户联接起来。企业通过合作社向农民推广优质品种,与农民签订合同,优质品种每亩增产50公斤以上,收购价格每百斤高10元以上,两项合计每亩为农民增收200元以上,企业和农户都能从中获益。
2.促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打造信用共同体。一方面,合作社成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其生产、加工、销售的产品市场信誉更好,消费者更加放心。全市已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合作社有347家,已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有196家。另一方面,合作社的股东社员,在债务上承担相互联保的义务,相比一家一户,偿债能力、信用程度明显提高。如上高县隆信渔业合作社采取“信用联保”的方式,在全县建立20多个区域联保小组,自成立以来,合作社社员获得了3~4亿元贷款,至今贷款余额仍有1.2亿元,按期还款率达到100%。
3.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抗风险共同体。农民合作社可以依靠集体的力量把农户分散的生产经营活动组织起来,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合理调节供求利益关系,共同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如全国猕猴桃之乡奉新县的猕猴桃,以往每年八九月鲜果集中上市,往往卖不出好价钱,造成“果丰价贱”的现象。近年来,通过组建猕猴桃专业合作社,有效解决了这个问题。有的合作社建起了冷藏库,将鲜果的储存期延长到6个月,让社员可以避冷就热,在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售果;有的合作社与加工企业、批发市场签订了供货合同,畅通了果农的销售渠道;有的合作社从经营收入中提取一部分建立了风险基金,对遭灾受损的社员进行扶助。
4.创新农业经营机制,打造现代农业建设共同体。宜春市在农业产业化实践中发展的“农户+合作社+市场”、“农户+合作社+企业”等经营形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标准化和产业链的延伸,提高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如上高县隆信渔业合作社不仅把上高所有的养鱼大户组织起来,而且还吸纳了一批贩运大户和经纪人,产品远销上海、福建、广东、香港,合作社成员跨5个省,经营水面60多万亩,是上高县可养水面的近10倍;宜丰县组建了6家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合作社,不仅增强了防治效果,而且降低了防治成本,还解放了劳动力;在广联等农机合作社带动下,宜丰县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63%,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5.促进农村社会和谐,打造和谐社会建设共同体。农民合作社社员通过“一人一票”、集体决策、民主管理、社务公开、公平分配,相互之间形成了诚信友爱的和谐关系。合作社发展壮大后,除了给社员提供生产经营方面的服务外,还提供教育培训、文化生活等社会服务,有效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如铜鼓县双高禽业合作社在合作社收益中设立公益金,逢年过节对贫困社员进行走访慰问,对子女考入大学的进行奖励,社员之间平时有困难相互帮助。靖安县高湖镇古楠生态种养合作社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筹资120万元将古楠村建成了远近闻名的农宿文化示范点。
发展合作社的启示和思考
1.壮大主导产业,夯实农民合作社产业基础。农业产业是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基础,离开产业基础支撑,农民合作社就是“空中楼阁”。近年来,宜春市农民合作社之所以能保持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得益于农业产业化的快速推进。要十分重视主导产业的培育,结合实际充分发掘本地、科学引进外地优势特色农业资源,按照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的要求,壮大主导产业,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培育具有较强的带动力、辐射力和市场竞争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经济效益好的农民合作社。
2.培植龙头企业,增强农民合作社凝聚力。农民合作社连接农户与龙头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加销合作,推进了农业生产向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如上高金农米业集团公司连接了70多个种植业合作社,带动了12000多户种粮户实行“五统一”生产经营,并通过其参股的汇农种植业合作社牵头组建了全市第一个合作社联社,有效发挥了龙头企业的“龙头”作用。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倡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路子。鼓励龙头企业入股农民合作社,构建长期稳固合理的农企利益分配关系,实现企业、合作社和农户三方互利共赢。
3.培育新型农民,培养农民合作社领头人。农民合作社能否办得好,合作社的领头人是关键。据统计,宜春市由专业大户、种养能手、经纪人等农村能人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93%。凡是合作社办得比较规范、活力强、效益高的,必定有一个优秀的领头人。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培养合作社领头人,同时要大胆聘用职业经理人经营管理合作社。要出台相应政策,鼓励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合作社。要利用各种资源,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新型农民,逐步提升农民合作社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4.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建设、创新发展。要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推动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要以创建国家、省级、市级示范社为抓手,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认真落实农业项目资金向示范合作社倾斜、政府投资形成的农业资产交由示范合作社管理的政策,鼓励合作社朝着规范发展的方向努力。创新是合作社发展的动力源泉。要创新社员发展机制,以普通农户为基础,专业大户为重点,积极吸收相关生产、经营、服务者入社,改善合作社结构,增强合作社活力;要创新土地流转机制,积极引导扶持土地经营合作社发展,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创新合作社投融资机制,鼓励社员出资入股,并充分发挥合作社自有资金的杠杆效应,吸收社会资本投资入股,同时争取更多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社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要创新合作竞争机制,鼓励合作社之间在发展的基础上优化重组,建立联合社或“母子社”,增强合作社整体实力,提升合作社素质。
5.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强化农民合作社发展保障。发展农民合作社,必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近年来,按照“把支部建在产业上”的发展思路,宜春市共建立合作社党总支4个、党支部248个、党小组277个。要重视抓好合作社党组织建设,符合党章规定党员人数的合作社都要建立党组织,同时,要处理好党组织与合作社理事会的关系,党组织要发挥政治保障作用,积极支持理事会搞好合作社经营管理,使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