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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要从“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
作者:cuncuhui 点击数:2175 更新时间: 2013-07-04 来源:《农民日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城镇化建设报告——

城镇化要从“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

2013年7月1日

    本报记者 李海涛

        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当前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农民工融入城市难、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市病”等突出问题,不少委员认为,城镇化转型发展势在必行,要从“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

        避免新市民变游民、新城变空城

        乌日图委员说,据测算,2003年~2008年,中国平均每增加一个城市人口,约产生50万元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而且农民变市民后,需求结构会发生很大变化,吃、住、行等各领域对经济都有巨大的拉动。现在一些地方看到了这个“好处”,于是出现了建大规模的农民城,不顾自身经济实力大搞造城运动等。

        “城镇化绝不是把村庄改造成城市,而是农业人口向城镇的迁移,是资源要素集聚和经济发展意义上的城镇化。”乌日图认为,城镇化的推进与经济发展的程度要匹配。如果超越经济发展水平,会由于缺少产业支撑出现空心化,其结果必然是人去楼空一身债。

        辜胜阻委员提出,推进城镇化,要统筹“人、业、钱、地、房”五要素,同时防范五大误区:一要防有城无市的过度城镇化,城镇化缺乏产业支撑,避免使新市民变游民、新城变空城。二要防有速度无质量的城镇化,避免地方一哄而起搞“大跃进”,一味追求城镇化的高速度和规模扩张,陷入速度至上陷阱。三要防城镇化的“房地产化”,过度依赖土地财政,避免过高地价推高房价、陷卖地财政陷阱。四要防地方政府以地生财,消灭村庄,大量农民“被上楼”,陷掠夺式发展陷阱。五要防特大都市“大城市病”,避免重物的城镇化而轻人的城镇化,陷高楼林立而居民幸福感下降、特大城市人口膨胀、环境恶化、资源粗放开发陷阱。

        真正融入前,要当“有地市民”和“有业农民”

        在蔡昉委员看来,“52.6%的常住人口城市化率,与35%的非农业户口人口比重之间,这十几个百分点的差距其实就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

        想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城镇居民和农民的二元结构,他们的中间体就是农民工。委员们认为,2.6亿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成为市民,关键是要有稳定就业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这是城镇化的一个重要任务,也是未来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

        马瑞文委员说,农民工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让其具备两种身份,第一种叫“有地市民”,人进了城,通过流转租赁,在当地仍然有地。因为土地对农民来讲,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在当前农民工进城之后,包括就业的各种保障都不稳定的情况下,保留农民的土地,允许农民带着土地当市民,应该是必然的选择。如果不这样做,农民没有退路,而且农民在城市的就业不稳定、收入不稳定,这个农民工名义上叫“市民”,但是实际上没有任何意义。

        第二种叫“有业农民”,在城市里有职业的农民。农民进了城,无论是长期的还是临时的,都有一份职业,最好是长期的、稳定的职业,但是他也有土地,农民的身份不要轻易改变。在长时间之内,同时具备以上两种身份,可能是一种渐进、稳妥的城镇化的道路。

        城镇化应做“农业影响评估”

        委员们认为,城镇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规划,科学规划,逐级规划。而在规划和设计之中,农业是不可忽略的重要部分。

        乌日图说,城镇化的基础是农业现代化。中国有十三亿多人口,要解决好这么多人的吃饭问题,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不可动摇。现代农业的规模化生产会极大提高农业生产率,为城镇提供农业产品,同时也使大量农业人口有条件脱离农业转移至工业和服务业,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劳动力,直到农业劳动生产率与工业劳动生产率相当,农村剩余劳动力项城市的转移才会完成。

        “如果城镇化的发展,破坏了我们的粮食和农业保障,就应该制止。”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刘佩琼发言时称,在规划中,应将城镇化对农业的影响,做必需的调研,就像我们做的环境评估一样,应该也做一个“农业影响评估”。如果不做好评估,等破坏以后再进行补救就很难,这对我国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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