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论三农中国梦
2013年05月24日
本报编辑部
2013年3月5日,对于中国亿万农民工以及他们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在洋洋万余言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自由迁徙”四个字显得格外亮眼。这不仅是改革开放以来,也是1958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颁布、国家严格控制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之后,国人“自由迁徙”权利第一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
还不止于此,报告称政府将“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合着“中国梦”的铿锵节拍,多少年来追求自由迁徙梦想的中国人,插上了飞越制度藩篱和城乡鸿沟的翅膀。
一
这是人类迁徙史上规模最大、绝无仅有的人口流动,这是世界经济史上最奇特、最具活力的经济现象,这是现代中国特有的、把身份和职业相组合的社会力量,这是改革开放的强大磁场释放出来的新生事物,这就是中国农民工。“他寻求什么,在遥远的异地?他抛下什么,在可爱的故乡?”蛇皮袋、干粮包、拥挤的绿皮车,农民工的群像和这些标志物一起,永远镌刻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丰碑上。
是他们在传统体制外开辟了一条工农之间、城乡之间要素流动的新通道,为城市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满足了工业化进程加快对劳动力的需求;是他们促进了城乡之间劳动力和资金的双向流动,让外出务工、回乡创业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是他们进城就业支撑了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传统的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变革,成为冲击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力量。
这场大迁徙,有一种从西到东、从北到南的趋势,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从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的迁徙,是试图打破长期二元结构禁锢的迁徙,是自愿选择美好生活的迁徙,是追逐梦想的迁徙。
正是他们,奠定了国家强盛的牢固基石;正是他们,推动了民族腾飞的希望航程。他们是中国梦产生的最深厚的土壤,也是推动中国梦成长的最基础的力量,未来也一定是中国梦惠及的最广大人群之一。
二
追逐梦想,自由迁徙。寻找的不是迁徙的形式,而是为了改善处境,为了安居乐业,为了梦想成真,为了权利实现,最终是为了幸福生活。
但是,“自由迁徙”并非一路坦途,行进的道路上依然横亘着巨大的壁垒。毋庸讳言,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体制大背景下,农民工尽管在城镇就业和居住,有的已经实现了举家迁移,但还是不能和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就业和福利待遇,还是受到程度不同的身份歧视,自由的迁徙还没有直接带来同等的权利。
正是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壁垒造就了中国农村劳动力大转移的巨大尴尬:它不以永久性迁移为特征,而是大部分人就业转移与家庭人口居住迁移相分离,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暂时性、两栖性。他们“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这种“半截子”城镇化现象,使得亿万农民工被梗阻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甚至在城市内部又形成了新的二元结构。
这不仅是农民工个人和家庭和谐融入城市的巨大困扰和难题,也是中国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必须应对的重大课题,更是实现三农中国梦不能“甩”的重要一站。
三
作为基本权利之一,“自由迁徙”意味着迁徙和选择居住地的人身自由,意味着选择自己生存和发展空间的自由,意味着公众对社会自愿平等占有和享用的权利,意味着人人都可以拥有“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的社会公平。
农民工不能在城市安居乐业,长期奔波于城乡之间,这种不彻底的迁徙方式,无法减少农民从而使土地向务农劳动力有序流转集中。而且,农村青壮劳动力的黄金时间挥洒在城市,实际上是把人口红利留在了原本就发达的地区和城市,这将进一步导致城乡、区域差距的扩大。而只有部分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稳定生活,农业才能实现土地集中,才能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同时城镇化的推进,反过来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并向农村辐射更好的公共服务。
目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还不到城镇居民的1/3,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大低于城市居民,住房质量和环境也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伴随农民工在城镇安家落户,其消费环境的改善、消费能力的提高和消费意愿的提升,必然会促进其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费升级,必然会带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增长。农民工市民化创造的巨大内需,无疑将会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有梦想,不空想”。自由迁徙不仅是对每一个中国人基本权利的落实,也是对劳动生产力的解放,更是实现每个人中国梦的契机;不仅是改革发展的巨大红利,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更是助推民族复兴的制度动力。让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真正实现自由迁徙,千千万万农民工个人的梦想才会汇集成中国梦奔腾不息、浩浩荡荡的时代大潮。
四
中国梦要靠中国制度、中国道路、中国精神来实现!中国特色的农民工“自由迁徙”只能在中国特色理论的指导下,依靠中国智慧,凝聚中国力量,走出中国特色的解决之道。
城市不采取实际行动把农民工当做自己人,农民工也不可能把城市当作自己的城市;缺少稳定预期的制度安排,就很难指望农民工能有为城市建设的长期行为。
农民工进城后的各项保障制度,这是自由迁徙的关键。其中的核心是户籍制度,以及附着在户籍上的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在推进城乡居民权利同等化的总目标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一方面,需要摸索建立适合现阶段特征的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政策,对于适合的地区,比如欠发达和中小城市地区,要鼓励逐渐放开户籍限制;另一方面,要在暂时不能突破户籍瓶颈的地区探索其他保障服务制度,在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制度上进行改革,最终做到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统一。
“走得了”,还要“回得去”。在现有情况下,一步彻底解决农民工问题并不现实。对于农民工个体来说,如果在城市“留不住”,必须让他们有“回得去”的退路。落实并切实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由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决定的,是农民的基本权利。从另一方面来说,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等既可以让农民在进城的同时还能享有土地红利,有一个在城市生活、发展的起码物质基础;也可以让他们一旦在城市生存发展遇到挫折时,还有一个稳定的退路。这对于农民工个体和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安全模式”。
在城镇化大潮中,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构建适合农民工就业的产业平台。要通过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适应产业和市场的能力,用就业和产业政策合理引导农民在不同区域、不同领域内合理就业。与此同时,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尤其在城市周边和小城镇对现代农业区域进行布局,满足城市对高档农产品的需求,进一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同时也吸引城市居民和进城农民工到农村务农创业,形成“自由迁徙”的双向流动。
改革没有休止符,不能停更不能等!实现自由迁徙,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冲破思想观念障碍,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打破利益固化藩篱,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让稳定就业的农民工有序融入城市,实现永久性迁徙。令人欣喜的是,农民工纳入保障房保障范围,推动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居住证管理办法今年将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将分类推进,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将得到完善……这一系列举措展现的是顶层设计的坚定决心,也让我们看到改革正在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
伴随着中国梦的号角吹响,户籍制度改革的破冰之声已经响起。让我们期待一个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社会早日实现,期待三农中国梦的光芒早日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