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邓奇 记者 于险峰 张仁军) 日前,《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强农惠农若干政策》正式出台,共包括49条强农惠农政策。政策主要从种植业生产、都市现代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乡一业发展、农产品出口、农产品深加工等12个方面给予扶持。
在种植业生产方面,根据沈阳市设施农业总面积已达到190万亩的实际情况,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提水平、上档次。因此,新增加了老旧棚区的改造政策,即对连片占地面积100亩、设施面积50亩的旧棚区进行升级改造,达到高标准温室小区要求,每个小区市财政补助10万元。同时,为提高沈阳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今年首次出台了扶持建立粮食高产示范区的扶持政策,即支持10个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市财政对每个示范区补助20万元。
在支持力度上,对新特产品及高附加值产业,对具有带动效应的种养品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产业致富带头人,对有益于人们身心健康的产业项目等重点领域加大扶持。对引领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花卉、食用菌、高标准温室小区、蓝莓、畜牧种禽等加大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