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切实解决部分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民负担水平不断下降。但一些地方和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问题仍然存在。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对解决部分领域农民的不合理负担问题作出重要批示。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减负工作的领导,再接再厉,持之以恒地把减负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绝不能掉以轻心和有丝毫松懈。要把切实解决好部分领域农民不合理负担问题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尽快研究采取有效的解决办法,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大局。
通知提出,当前减轻农民负担要重点做好七方面的工作:一是开展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治理。各地要针对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计划生育、殡葬、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办证、农村义务教育代收费等乱收费问题,年内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一次专项治理。专项治理由地方政府统一部署,有关责任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农业、监察(纠风)、财政、价格、法制等部门加强督促检查。二是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加强对基层一事一议组织实施的指导。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组织实施的监管,对违反规定筹资筹劳、平调或挪用筹集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对私分、贪污筹集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的要坚决查处。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相关改革。尽快启动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清理取消有关农业用水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合理确定农业水费负担水平。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切实降低农村用户电费负担。加快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法规的修订工作,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四是实施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各省(区、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一个或几个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市、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实行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区域性、综合性的农民负担问题,探索建立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区、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五是认真解决农民信访反映的问题。近期尤其是国庆前后要切实加强农民负担信访工作,公布联系方式,加强协调配合。对农民反复上访、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跟踪督办,妥善解决。六是加大涉及农民负担案件的查处力度。各级监察(纠风)部门要把案件查处和严格责任追究作为推动减负工作开展的重要手段,认真查处违反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侵害农民切身利益的行为。七是组织搞好今年的农民负担检查。年底前,各省(区、市)要普遍开展一次农民负担检查。检查采取县乡两级自查、省市两级抽查的方式进行,国务院减负联席会议组织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