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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效机制确保“法律进乡村”
作者:cuncuhui 点击数:5124 更新时间: 2012-01-04 来源:《农民日报》
 
 

        本报讯(记者 阎红玉) 近年来,为促进农村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吉林省探索建立了“法律进乡村”长效机制。

        首先是建立协调配合的推进机制。由吉林省农委作为牵头单位,吉林省司法厅等8个部门为责任单位,明确了各自职责和任务,建立例会制度、定期述职制度、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等制度,充分发挥了整体功能作用。

        其次是加强农村普法阵地建设。在全省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站、在每个行政村设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在每个村民小组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在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保证了广大农民学法有人讲、有书看,遇到法律问题有交流讨论的场所。榆树市在自然屯或农民经常聚集的农户家里建立了560个法律图书角,不仅成为法律知识的传播点、说事点,也成了基层干部了解民情、调处矛盾、解决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的促进点。

        再次是建立农村普法经费保障机制。吉林省财政厅与吉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文件,将农村普法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平均每个县(市、区)普法经费每年增加30万元,为加强农村普法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后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推进村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坚持并完善村委会成员直选制度。

        此外,吉林省还在全省实行了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他们围绕社会稳定、土地管理、民主管理等工作,积极为乡(镇)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一些乡镇建立和完善了信访工作“第一信号”排查调处机制、“第一时间”快速反应机制、“第一责任”追究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近年来,吉林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以编写一本书、讲授一堂法制课、发给一张“明白卡”为主要内容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护你行”活动,共向全省农村赠送法律书籍210万册,解答法律咨询110万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8000人(次),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2万余人(次)。在全省组织开展的“走基层、进社区、入村屯”活动中,共办理法律援助事务21441件,解答法律咨询60余万人次,挽回经济损失3.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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