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无公害农产品是指农产品中有害物质(如农药残留、重金属、亚硝酸盐等)的含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人们食用后对人体健康不造成危害的农产品。可见,农产品的好坏与否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近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五周年即将来临之际,金华市农业局有关领导就花园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情况,前来浙江花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走访。据悉,自2005年底建设花园生态农业园以来,花园农发公司就以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为根本,以“生产农产品不忘农产品消费者”为宗旨,不断完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套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水平和产业效益,打造优质新鲜无公害农产品系列,让全市众多消费者吃上放心农产品。
“在花园生态农业园建设时,我们就十分注重园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农田灌溉水质、土壤环境质量等标准的选择,让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在环境选择上趋于最佳。”花园农发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进武如是说,有了最佳的种植基地,才能让无公害农产品在客观环境上保证质量良好。
事实上,为了保证生产的农产品无公害,花园农发公司近年来不仅积极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生产管理,分区分片负责包干,而且按农产品销售收入的3-5%作为农产品检测检验经费,配合农业部门开展监督工作,确保农产品无害化。此外,公司还全面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积极组织农产品生产经营户和农产品销售经营户进行普法教育,聘请农业学专家和农民技术员常年在公司指导,举办以《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与管理》、测土配方施肥以及生物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内容的农业技术理论培训,让农民掌握种植无公害农产品的技术。
目前,花园农发公司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面积达到了600亩,先后产出了“戴多星”黄瓜、“百利”番茄树、“嘉年华”西瓜、“托普兰特”甜瓜、“浙茄1号”茄子、荷兰七彩甜椒以及各种反季节农产品,成为了东阳农业发展的一张金名片。
“我们拥有一整套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在品种选择上,做到选用优质高产且抗病虫的品种,针对不同种子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种子处理;在肥料使用时,做到有机与无机肥料合理代培,保证肥料使用总量不超过栽培农产品目标产量所需;在农药喷洒中,坚持‘预防为主 综合防治’的原则,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措施,严禁国家明令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郭进武告诉记者,现在每个生产大棚都有专业的农技员进行管理,他们每天都会填写“农产品生产记录”,例如某农产品的种苗来源、种养面积、收货时间以及所使用化肥农药的名称等信息。凭借记录的信息,就可轻松查到所食用农产品在种植和管理期间的相关情况,一旦出现安全问题,也可很快找出问题症结。此外,为了保证无公害农产品的安全进入市场,花园农发公司每天都要对出产外销的农产品进行抽查,依据不同产品及不同产地,按唯一差异原则,随机抽取样品,并进行检验结果记载,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就地处理,每生产季同种产品至少一次送专业检测机构进行卫生指标检测。
如今,在花园粮油商贸城农产品大厅,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前都会询问经营户销售的是不是花园农发公司生产的无公害农产品。可见,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人们开始讲究吃得安全健康,花园农发公司的无公害农产品自然也就成为了消费者的首选。